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香港体育协会暨奥委会副会长霍启刚提交了一份《关于落实完善工时与带薪年休假制度,促进国民经济循环,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建议》。
据《法治日报》报道,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,我国有近半数的人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。按照在职职工工龄计算,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,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.29天,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,超过72%的民企职工未完整享受过年休假。
霍启刚认为,目前,我国工时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效果不理想,对青年劳动力保障不够,全面落实与完善现有工时和带薪年休假制度,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客观要求,也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一环,有助于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,加快将旅游业打造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,畅通国民经济循环。因此,他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,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,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。同时,他还建议对现行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三条进行修改,按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—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首两年每年5日,之后每年加1日,递增至最高10日。
其实,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。根据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,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。
湖北经视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在武汉、杭州、北京等地民营企业工作的职工,采访发现,多数人没有完整享受带薪年休假。张先生是武汉一家民营企业的人事经理,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0年,但近几年,由于公司业务繁忙,他和同事们几乎没有完整休过年休假,也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。
那么,企业如果不实行带薪年休假政策,我们该如果维护自己的权益呢?湖北经视记者咨询了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大军,他表示享受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,我国《劳动法》中有明确规定,国务院也专门制定了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予以规范,如果单位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,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投诉,要求单位限期改正,对逾期不改正的,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,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。最新开电信传奇信息网